郭丽峰
(太原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西 太原030024)
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 1931-2019)是美国迄今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非裔女作家。其小说《家》(Home 2012)出版后在评论界引起广泛关注和好评,被评为美国国家公共电台年度最佳图书。小说《家》呼应了莫里森早年一篇文章《家》①黑人家园问题是托妮·莫里森整个文学生涯关注的焦点,家也构成了她全集中永久而强大的隐喻。她曾在一篇题为《家》的文章中讲到:“种族和家园问题是我工作中的优先事项,两者都以某种方式启动了我对难以捉摸的主权的探索,以及我识到它的伪装后的放弃”(《家》4)。的主题,“关注了家、家庭、归属、流放这样的原型”,[1]成为其全集中对黑人家园意识母题和隐喻探索最直接的作品。小说《家》短小精悍,在悲伤的故事中洋溢着积极乐观的情绪。短短160 多页浓缩了莫里森一贯的主题和风格,以变换交替的人物内视角和作者全能视角讲述了朝鲜战争退伍黑人士兵弗兰克·莫尼(Frank Money)及其妹妹伊茜拉德(茜Cee)出走家乡,在外流浪,以及返乡重新找到归属感及自我身份的故事。《家》“是关于治愈的可能性、是充满希望的故事”,[2]表达了莫里森对黑人生活及黑人家园建设的密切关注。
国内对小说《家》的研究多集中于小说中的创伤主题(胡杰2015;
庞好农 2016;
詹作琼2017;
刀喊英 2019 等)以及叙事技巧与美学(彭杰2013;
项玉宏 2014;
张银霞2018 等)。运用空间理论对小说展开研究或从其它视角探讨小说中的空间也成为该小说研究的一大热点。王守仁与吴新云从国家、社区、房子三个层面探讨了美国黑人“无立足之地”的生存处境;
[3]许克琪与马晶晶运用空间理论从地质空间、心理空间和社会空间三个层面分析了小说的空间叙事特点;
[4]曹颖哲和高原运用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探讨了社会空间中白人的绝对控制权对黑人的剥削和压迫;
[5]李明娇以福柯的异质空间为切入点,着重分析了小说中的异质空间与黑人主体性的建构;
[6]胡亚敏探讨了小说中的战争书写以及美国的民族空间;
[7]基于福柯的身体理论,刘晓丽则探讨了小说中的空间、权力与黑人身体书写。[8]现有研究虽从不同侧面丰富了对小说中地理空间、空间叙事形式、空间关系的解读,但未将作为存在与感知的处所意识纳入讨论中。此外,该小说研究中尚存在一些亟待回答的问题,如:弗兰克兄妹对家乡洛特斯情感变化的根本原因何在?家乡洛特斯这一兄妹曾经逃离的小镇缘何成为兄妹两身体和心理创伤治愈的所在?莫里森通过小说投射了对黑人家园共同体怎样的政治想象?本文以塔利的处所意识为概念,通过对小说中空间、创伤、身份的互动及莫里森的家园书写展开研究,旨在揭示小说人物处所意识及其变化的根本原因,以期弥补小说研究中的空白。
20 世纪末见证了“批判社会理论对空间的重申”[9]以及文学和文化研究中的“空间转向”。美国空间研究领军人物罗伯特·塔利(Robert Tally)2019 年出版的《处所意识》(Topophrenia)是其多年来文学空间研究成果的精髓。在梳理地方(place)含义的基础上,塔利把希腊词根topos 与phren 合成topopherenia 一词,形成了他的“处所意识”概念,用来表示“对地方的关切”(place-mindedness),即“人们对自己所处地方(位置、地点、方位、环境、空间关系等)的意识和关切”。[10]185塔利拓展了段义孚(Yi-Fu Tuan)所提出的“恋地情结”(topophilia),其处所意识既包含恋地情结所指向的充满阳光、欢快的感情,也包含了特里格(Dylan Trigg)提出的“地方恐惧”(topophobia)的全部感情效果,[11]23-24如痛苦,不快等情感,还包括了“一种更广泛的地方意识,有时充满快乐,有时略带焦虑”。[11]6基本的地方意识是“我们作为人、作为主体和存在的本质中的一部分”,是海德格尔“寓居于世(being-in-the-world)”理念的一部分。[12]11人作为主体对自己所处空间与地方的意识及密切关切,对个人主体与更为宏大的抽象空间之间关系的认知与理解,以及随之产生的“恋地情结”或“地方恐惧”,构成了主体思维、经验和存在的必要组成部分,影响了个人的主体性和身份建构。小说《家》中弗兰克和妹妹茜与所处空间及地方的关系体现了塔利所提的“处所意识”及其对身份的影响。通过探究空间、处所意识、创伤与身份的互动及其背后的原因,文章揭示了“处所意识”不仅是人物创伤的缘起,更是人物完成“离家—返家”绘图模式,最终构建自我的根本原因。本研究有助于揭示莫里森对黑人家园共同体的思考,对黑人家园的政治想象,以及对黑人在充满创伤的空间中构建自我身份途径的思考。
塔利在访谈录中谈到:“人与空间以及地方的关系,影响了我们如何认识世界以及我们在这个世界中的位置”。[12]11当人们“意识到自己处于某个空间、意识到自己与某种更宏大的空间组织的关系,往往会带来焦虑,这种焦虑源自对未知或不确定因素的担忧”。[10]186尼尔·亚历山大(Neal Alexander)在文章《地方感》(“Senses of Place”)一文中提出“地方感在我们五官参与理解并积极绘制地图以及理解他们所发生的世界中产生”。[13]作为主体的人与所处空间的交流和互动决定了人对空间的主观感受和对自己的定位,而作为人类社会生活基本空间形式的家“堪称个体界定自我价值的重要媒介”。[3]然而在小说《家》中,佐治亚的洛特斯对于弗兰克和茜构成了一个非家之“家”,而继祖母丽诺尔的房子构成了禁锢兄妹俩的第一个幽闭空间,“标志着人物与社区在精神和情感上的隔阂和疏离,以及它抑制了人物维持与场域有意义的联系方式”。[14]6他们对洛特斯的主观感受是不愉快的、焦虑的、可怕的、憎恶的,这种“非家恐惧”(uncanny/unheimlich)和地方恐惧(topophobia)影响了他们对自我身份与价值的认知。
这是谁的屋子?
谁的夜晚没有一丝光亮?
你说,谁拥有这栋房子?
它不是我的。
我向往另一栋甜美明亮的,
看得见彩色的小船划过湖面,
广阔的田野向我张开双臂。
而这栋这么陌生。
暗影幢幢。
说啊,告诉我,为何我的钥匙能打开这把锁?
小说伊始的题诗揭示了小说的主题,这个非家之“家”的黑暗、陌生、暗影幢幢,让诗歌叙述者对“一栋甜美明亮的房子”有了无限的向往。这也表明了生活在美国的非裔美国人对家园共同体的期待与向往。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暂时寄居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而是一个真正意义上充满光明、色彩和温暖的家。
塔利认为“个人主体通过他/她的经验和感知建立一个地方,同时又受制于这个抽象的或分散的地方和空间,在这里个人主体被定义”,而“地方必须被理解为具体化的高密度社会关系构成的整体”,而这样的社会关系“可能会在那些居住、访问甚至只是知道这些地方的个人或群体的日常经验、态度或记忆中揭示出来,这反过来又可能代表着交叉的历史事件、叙述、创伤等的复杂联系”。[11]33
在《家》中,因3k 党的肆意驱逐迫害,四岁的弗兰克与父母背井离乡,颠沛流离,在洛特斯继祖母丽诺尔家过了三年寄人篱下饱受白眼和冷遇的生活。恶毒、刻薄、吝啬的丽诺尔把“被占了便宜的不悦凝结成一块阴云”,[15]88把盘桓在自己的头上的怒气发泄到了小弗兰克和妹妹茜身上,尤其把茜作为她怨恨聚焦的对象。饮食上克扣粮食,肉体上虐待二人,言语上对茜进行语言暴力。“阴沟里的孩子”是丽诺尔贴在茜身上的标签,使得茜从小“就被打上了不讨人喜欢、令人难以容忍的‘阴沟里的孩子’”[15]133的烙印,让茜接受了这个标签,成为一个没有自信、自尊、自我,在一切面前哆哆嗦嗦的女孩。寄人篱下的冷遇、受虐和孤独,使得茜不但完全缺失“家”的安全感,更滋长了茜“非家”之家的恐惧。这个“非家”之家的幽闭空间对茜的身体规训决定了她在空间关系中始终是被动的、受创的主体身份。继祖母多变易怒的性格、突如其来的责罚等无时无刻不在诱发茜的焦虑情绪,深刻影响着茜对所处空间以及空间关系的认知,造成茜独立性的缺失,被剥夺了对自我身份和价值清醒认知的能力。
寄人篱下三年后,弗兰克一家终于攒够了钱在租来的房子里重新安家,但这个家也没能为弗兰克和茜提供一个可以锚定自我的空间。父母在生活的重压下疲惫不堪,缺乏对孩子足够的关爱和照管,“他们所有爱的表示都像剃须刀——锋利、短促而单薄”。[15]50弗兰克和妹妹寄人篱下时所遭受的创伤并未有所改善,依然像“被遗忘的汉塞尔和格蕾特尔,手拉着手在寂静中寻找方向,努力想象未来”。[15]50母亲艾达从未对女儿说过“你不是出生在阴沟里,而是在我的怀里”。[15]133亲情的断裂和哥哥的过于保护让茜在生活中不断自我矮化。
对于弗兰克来说,洛特斯是“世界上最糟糕的地方,比任何战场都糟糕”,[15]83“除了呼吸,没有别的目标,没有要战胜的东西”,[15]83是不值得想念的,“除了星空,关于那个地方我没什么想念的”,[15]84是令人害怕的,“如果不是听说妹妹遇到了麻烦,我连回家的念头都不会有……我不得不回去,但我害怕”,[15]84是令人憎恨的,恨这里“休耕时扬起的沙尘暴,恨扫除蓟马的战斗,恨这里令人目眩的炎热”。[15]124而对于茜来说,她把和普林斯荒唐的婚姻完全归结于洛特斯小镇的愚昧落后。弗兰克和茜在洛特斯的存在焦虑与他们对洛特斯的主观感知、主观经验、地方感密切相关,“在焦虑中,人感受到非家恐惧”,“意味着‘无处’(nowhere)和出离家园(not-being-at-home/das Nicht-zuhausesein)”,[11]37而这种地方感又代表了交叉性的历史事件、种族创伤、亲情创伤以及其它不良童年经验对兄妹俩身份的破坏性影响,使得兄妹俩对家乡洛特斯这个地方充满了负面情绪,缺乏地方感和归属感,导致了“家”成为兄妹俩长大后急于逃离的地方。通过他们二人的经历,莫里森展示了美国国家空间对黑人家庭空间的挤压和渗透,使得家变成了非家之“家”。
塔利认为“处所意识的特点即对给定地点的主观参与及地方感”,[11]39“一种特定的、可识别的‘处所意识’影响了我们的活动和行为”。[11]40对家乡洛特斯的负面情绪和认同感缺乏,使得长大后的弗兰克急于奔赴朝鲜战场,认为战场是自己唯一的出路。而离开洛特斯就意味着根的断裂,失去了文化记忆以及身份认同的依托。朝鲜战争中,弗兰克不仅失去了儿时最好的朋友,还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和应激障碍。作为唯一幸存者所背负的愧疚感使得弗兰克成为有“家”不能回的人。没有军令可服从的他缺乏生活目标,如同“游魂一般”[15]69四处晃荡,靠领军队补贴和偶尔打零工生活,成了靠酒精不断麻痹自己战争痛苦记忆的“疯疯癫癫的醉鬼”。[15]69战时的杀戮和满是尸体碎片的阴魂不散的场景不断折磨着他,让他无法融入正常生活,时时把他抛进令人动弹不得的绝望深渊。
弗兰克离开故乡洛特斯后,辗转流浪于多个地方,从南到北,从战场到城市,都没有形成稳定的地域创制,其身份依然是断裂的,正如比沃斯(Beavers Herman)所说“这部小说展现了困在幽闭空间的人物,他们发现自己的身体‘被卷入历史’,剥夺了他们待在一个地方的能力,因为无论他们身处何地,一个与创伤相连的地方都伴随着他们,使恋地情结成为不可能”。[14]203和莉莉同居的短暂日子虽让他觉得“好像回到了家”,让战争场景淡去,“成功驱散了他的混乱、愤怒和羞耻感”,[15]110但事实上也没有帮他摆脱战争的阴霾,“它们只是在等待卷土重来的机会”。[15]110与莉莉关系破裂后,弗兰克离开了两人的爱巢,继续过上了在街头晃荡的漂泊生活。后因流浪罪,即“在室外任何地方站着或无明确目标地走动”[15]7被逮捕,戴着手铐被送到疯人院,不断被注射吗啡镇定。漂泊不定的空间与颠沛流离的生活是战后弗兰克的主要状态,在不断被迫重温战争杀戮的记忆以及借酒麻痹自我中,弗兰克迷失在各个地方,失去了情感、理性、被当成疯子关进了疯人院。
哥哥弗兰克参军后,“孤独无依、无遮无拦”[15]46又正值情窦初开的茜迷上了从亚特兰大来姨妈家探亲,自诩为Prince(王子)的男孩普林西帕尔,并在其诱骗下迅速与之完婚。原以为找到了真命王子,后发觉普林斯的目的是骗取继祖母的一辆福特车。成功骗走车之后,普林斯把茜丢在亚特兰大任其自生自灭。由于“丽诺尔威胁要把她抓起来”[15]48以及“小偷,傻子,骚货”等不堪入耳指名道姓的辱骂让茜再也不敢回“家”,甚至父亲中风死后都不敢回家。为了生存,茜在亚特兰大辗转于烧烤店,后又成为白人医生博勒加德·斯科特的助手。这位堪称“弗兰肯斯坦博士”的博医生是“坚定的南方联邦支持者”,是一名种族主义者。自我矮化以及过度依赖他人的茜丝毫没有察觉这幅面孔背后的残忍和恐怖,对医生的伟大事业和研究推崇备至,对他言听计从。任由医生在自己的身体上做妇科实验,茜最终沦为了种族主义的受害者,日渐消瘦、疲惫不堪、生命垂危、并丧失了女性的生育能力。
兄妹俩辗转流浪于城市,却迷失在城市里,沦为医疗机构和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医学实验品,哥哥弗兰克失去了生活目标和勇气,妹妹茜失去了孕育下一代的功能。
段义孚的恋地情结(topophilia)指代“人类主体与物质环境的情感纽带”,而“这种情感纽带在密度、敏感度及表达模式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对环境的反应可能主要是审美的:从一个视角获得的转瞬即逝的快乐到同样转瞬即逝但更强烈的美感。这种反应可能是触觉的,一种在空气、水、土地中感觉的喜悦”。[11]35人对地方的情感体验及与地方的积极互动建立了人的地方感,赋予了地方深刻的个人及主体意义。茜的求救信成为弗兰克由北向南,由城市到农村返乡归家的引子, “也赋予了本书以基本轮廓”。[2]因为茜,洛特斯成为弗兰克不敢回却必须回的“家”。《家》展现了弗兰克和妹妹茜重回家园、重构恋地情结和自我身份的过程。
塔利认为我们对特定地方的理解取决于我们个人的经历,我们对他人经历的阅读,我们的观点、偏见与妄想。[11]40多琳·马西提倡一种全球地方感(a global sense of place),认为地方感及对地方特征的理解必须与其他地方联系起来才能得以建构。[16]在《家》中,莫里森通过重新想象黑人与家园、与更大的美国社会空间的关系,展现了黑人家园这一亲密空间如何受到美国国家空间的挤压和渗透,同时也展示了黑人家园的异质性和坚韧性。经历了多重创伤重回洛特斯后,弗兰克对家乡有了新的认识。在视觉上,“这里如此明亮,比他记忆中更明亮”“家家户户的前后院都有保护蔬菜免受疾病和天敌侵害的花朵在列队招摇——金盏花、旱金莲、大丽花。猩红色、紫色、粉红色,还有深蓝色”。[15]121在听觉上,“孩子们仍然在大笑,奔跑,叫嚷着玩耍;
后院把床单夹到晾衣绳上的女人们在唱歌;
偶尔会有邻家的中音或是路过的男高音汇入某个女高音。在味觉上,“他能想象,在附近某处,猪肋条正在院子里的烤架上滋滋作响,而屋里还有土豆沙拉、凉拌卷心菜和嫩嫩的甜豌豆,一磅蛋糕正在冰柜顶上渐渐变凉”。[15]122在整体感觉上,“它看起来既清新又古老,既能给人安全感,又需要人劳心费力去对付”。[15]137在五官积极参与重新认识理解洛特斯的过程中,弗兰克重建了地方感和对地方的依恋感,使得洛特斯这一空间转化成了有意义的地方,曾经痛恨的家乡给了他无限的安全感和亲切感。
弗兰克和茜在洛特斯不仅治愈了身体上的伤痛,还有心理上的创伤和矮化,而对创伤起到关键作用的一些空间都呈现为异质空间,如孚尔姆小姐的花园、厨房及黑人的坟墓。它们是洛特斯异质性的代表,也是黑人的反抗空间。对空间的积极情绪也帮助弗兰克建构了自我身份,找回了归属感。弗兰克开始了“to be Frank”,不仅坦诚地面对自己,勇敢面对内疚和羞耻感,还开始真正地做回自己,去接纳过去的创伤。与茜一同,他们用她缝制的第一条百纳被将幼年时在马场目睹的斗狗中被儿子杀死的黑人的尸体重新埋葬,这象征着兄妹俩重建过去支离破碎的生活,治愈视角创伤,开启了新生活的篇章。“把那具色彩缤纷的棺材放进垂直的墓穴”[15]152这一仪式不仅给予死人以尊严,也让弗兰克重拾了他的男子气概,正如弗兰克在墓碑上刻下的字“这里站着一个人”[15]153一样。坟墓这个异托邦空间象征着黑人从屈辱到尊严的转变。在洛特斯重建地方感及恋地情结后,弗兰克找回了他的根和男性的勇气,从战争的伤痕中慢慢走出,不仅恢复了识别颜色的能力,也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在棉花田边等待着做重体力活而且享受其中,“摘棉花让身体疲惫不堪,却放任思维天马行空,让人做起复仇的美梦,幻想违禁的欢愉——甚至异想天开的逃亡计划”。[15]122-123
从博医生家被哥哥营救出来的茜被送到了埃塞尔﹒福德姆小姐的房子里接受治疗。对茜的创伤具有治疗意义的空间主要有厨房和花园这两大女性空间。这群乡下女人给予茜的治疗不仅有身体上的还有心灵上的。妇女们一起照顾茜,为她实施了自然疗法、药草、日照,帮助她摆脱子宫的一切后遗症。埃塞尔和这群女人用乐于分享和助人的精神,对生活负责的态度以及勤快帮茜驱散了脑子里那些自我矮化的思想,“你又不是给这种魔鬼医生拉车的骡子”,“谁跟你说你是垃圾的?”“你是上帝的好孩子”。[15]126埃塞尔小姐充当了“他母”的角色,教导茜走出心的奴役,要自尊、自立、自强;
在生活中,向她传授了黑人传统工艺百纳被的做法。
看看你自己,你是自由的。除了你自己,没有任何人、任何东西有义务拯救你。给你自己的土地播种吧。你很年轻,又是个女人,这两点会给你带来很多限制,可你也是一个人。别让丽诺尔或者任何一个不值一提的男人决定你是谁。别当他们的奴隶。我说的那个自由的人就在你内心某处。找到她,让她在这个世界上做点儿有意义的事。[15]130
在积极参与缝制百纳被的黑人文化实践中,茜实现了对黑人社区妇女文化的认同。在埃塞尔“他母”及其他社区女性的照顾和教诲中,茜完成了自我疗伤和自我成长。她不仅变得“健康—容光焕发,后背挺直”,也不再像过去那样在面对世界的残酷现实时感到害怕。她成长为一名勇敢、独立有担当、且充满自信和自尊的黑人女性。“我哪儿也不去,埃塞尔小姐。我就属于这里”。[15]130痊愈后的茜,重建了对洛特斯的处所意识和归属感,也获得了新生,面对自己不能再生育的事实,茜是释然的。“我不会因为真相让人痛苦就假装它不存在”,[15]136面对眼前暂时的贫穷,茜是自信的,她相信“她会找到谋生之道的”。[15]134
小说中,埃塞尔小姐的花园这个异质空间是黑人女性滋养与抵抗的空间,为茜和弗兰克提供了面对历史和现实问题的另一种路径,与其选择逃避,不如优雅地对抗威胁。正如埃塞尔对自己花园的经营,“她会把威胁统统赶走或是消灭,好让果蔬健康生长。……她的后院不是天堂,胜似天堂。”[15]134-135康复后,茜和哥哥弗兰克重新修葺了父母的旧屋,在洛特斯扎根,真正融入了社区。洛特斯成为了集亲情(family),归属感(home)以及房子(house)为一体的真正意义上的家,兄妹俩也重建了恋地情结。
弗兰克兄妹的空间流动经历了“洛特斯-城市-洛特斯”的环形之旅,正如小说题诗所表达的,小说讲述的即从非家之“家”到归家的旅程。小说结尾的“走吧,哥哥。我们回家。”[15]155表明弗兰克兄妹携手完成了归家之旅,不仅是物理空间层面的回家,更是心理情感层面的归家,建立归属感和恋地情结。空间和处所意识在兄妹俩修复创伤过程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而莫里森通过叙事也绘制出了黑人与家园、与更宏大的美国国家空间的复杂关系。
《家》是一篇关于归家、修复创伤、重建恋地情结、男子气概及身份的故事,表达了莫里森对黑人家园的政治想象。莫里森通过重新想象黑人与家园、与更大的美国社会空间的关系,揭示了黑人家园这一亲密空间如何受到美国国家空间的挤压和渗透,同时展现了黑人家园的异质性和坚韧性。以3K 党、医疗机构为代表的种族主义,以丽诺尔为代表的金钱主义,以及疲于生计导致的父爱母爱功能失调等多重原因对弗兰克和茜的处所意识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使得家成为了暗影幢幢、滋生“地方恐惧”的非家之家,对兄妹俩的身份建构产生了破坏性影响。同时,《家》也表明面对种族、亲情、战争的创伤,黑人可以依托社区共同体、特别是女性空间的治愈力量,重建地方感和归属感,“在合作与协调中认知自我,建构健全的人格并知晓生命的意义”。[17]作为美国非裔文化的代言人和守护者,莫里森在作品中呼吁非裔美国人坚守自己的文化传统,在不平等的大环境中寻求最好的家园和生存可能,用坚强不屈的精神去对待毫不留情的烈日,用直面生活的勇气去对待生活加诸于个人身上的不幸。莫里森要去建立的不是一个远离种族主义的乌托邦,而是带着伤痕却依旧坚挺的黑人社区,是一个充满异质性的共同体。莫里森的共同体彰显了纳异的文化态度,强调了兄弟情谊与姐妹情谊的重要性,凸显了坚强不屈的地方精神,展现了共同体对逆境的抵抗力量,这正是莫里森对家园共同体想象的现实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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